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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司安徽15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招标249
苏州天富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MW光伏发电项目 设备招标资格预审通知 1、招标条件:苏州天富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安徽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,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申请人)提出资格预审申请。招标有关事项如下: 2、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.1、建设规模:15MW(安徽六安市霍山县) 2.2、招标范围: 太阳能光伏电站用设备包括:太阳能光伏组件、太阳能光伏支架、电缆、逆变 器(组串式)、10KV箱变、动态无功补偿SVG、高低压开关柜、一二次保护设备、计算机监控系统等。 2.3、计划工期:预计2018年10月20日开工,2018年12月20日竣工,总工期2个月。 3、申请人资格要求 3.1、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;投标人应在申请书内注明所参与投标的设备范围。 3.2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、资质能力,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,具备跨地域的供应、集散能力; 3.3、银行资信记录良好,财务状况良好,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; 3.4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,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,无不良诉讼记录,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; 3.5、具有近三年(2016~2018)国内实际供货业绩,拥有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应用案例; 3.6、投标方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和售后服务团队,代理公司需有授权证书等相关文件; 3.7、生产供货能力:应具备一个月内为五个5MWp以上光伏电站同时供货的能力,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; 3.8、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项目中,无不良运行记录;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;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、商务记录。 3.9、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; 3.10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(公司);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;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(公司)。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,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(公司)报名申请投标。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,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绝其投标; 3.11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3.12本、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不允许外包生产。 4、资格预审方法: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。 5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.1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:2018年10月15日17:00。 5.2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:签字盖章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。 5.3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,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tp8kBtLaCxImCAeRV-Eh9Q
联系方式: 采购人:苏州天富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:江苏省苏州市苏站路1398号 邮 编:215000 联系人:周顺13913130336 / 邱晓雅13862588769 联系电话:0512-62538639-820 / 0512-62538639-8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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